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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爱心超市”为脱贫攻坚注入新动能
2020-08-29    点击:[]  来源:贵州改革  作者:
一是“健全制度”抓管理。制定《“爱心超市”建设实施方案》,成立村“爱心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确定1名监督员和管理员,制定捐赠物品登记台账、积分兑换标准、积分卡积分兑换管理办法、兑换流程、积分兑换信息登记台账等,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确保爱心超市正常运转。同时,设置专职服务人员岗位,负责调研和收集困难群众服务需求,引导“爱心超市”服务项目设置,指导开展服务活动。
 
  二是“示范带动”强建设。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专业运行、项目合作”模式,充分整合财政预算资金,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爱心企业及爱心人士捐赠的帮扶资金及物品,畅通资金物资募集渠道,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区域合理选址、科学布局,创建“爱心超市”示范点,逐步推广,实现带动“爱心超市”创建全覆盖。目前,已建成投用44个“爱心超市”。
 
  三是“以德积分”添活力。严格按照“爱心超市”积分评定标准,根据“入户评分→评分公示→领取积分券”的操作流程,每月开展1次群众日常德行操守考核评定,对照群众政策知晓、脱贫产业、参加义务劳动、参加公益活动、移风易俗、孝亲敬老、讲文明、树新风等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按户对应累计入积分内,同时设置求学先进、发展典型、进步标兵等激励项目,对符合条件的群众进行加分,由村委会进行得分公示后,群众可对照得分领取“积分券”。目前,兑换“积分卷”2.3万余张76000余分。
 
  四是“以分换物”增动力。依托“爱心超市”积分换物平台,按照每1分抵1元现金的标准,到村级“爱心超市”兑换价格相对应的生活必须品,并在村级公示栏设立“爱心行为和立志脱贫积分公示榜”,对当月积分兑换物品情况予以张榜,做到公正、公开、透明,以正向激励引导群众转变树立积极向上的生产生活理念,有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目前,开展爱心超市“以德积分、以分换物”活动130余次,兑付电池炉、碗柜、板凳等生活物品1.8万余个(件),物资折价76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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