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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的野花不能采” 一采6分100块
2021-05-02    点击:[]  来源: 黔西南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高速大队  作者:
 
民警:“这里是高速公路,你们摘这东西干嘛?”
   司乘人员:“我们摘这花,这花吃了可以减肥~~”
   民警:“你们都过来,不要再摘了,危险!”
   司乘人员:“我们害怕你们~~”
   民警:“我们哪里让人害怕了——你们这样危险的行为才让人害怕!”
   民警:“你们说这花吃了可以减肥,爱美之心可以理解,但是你们别在高速公路旁摘啊,去其他(安全)的地方摘啊。”
 
    2021年4月9日,在纳兴高速公路纳雍往兴义方向黔西南兴仁市潘家庄段,两辆贵E籍小车共6名司乘人员因违规在高速公里应急车道内停车,采摘高速公路旁的槐树花,受到了高速交警的普法教育,且两车驾驶员分别受到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当日下午15时50分许,民警巡逻至此地时,发现未打开双闪灯、未摆放警示标志的两辆小轿车停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车旁的护栏外,几名年轻女子正簇拥在高速路旁边的槐树下有说有笑的采摘槐树花。
    据了解:当天,两车的司乘人员相约出门游玩,路过此地时,被高速公路旁的槐树花吸引,所以两车司乘人员就约在此地的应急车道内停车采摘槐树花,完全忽略了在高速公路违规停车的危险性,正当他们正开心的采花时,被巡逻民警发现。
    两车司乘人员的行为让人啼笑皆非,同时也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的规定:“非紧急情况下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停车”,考虑到现场情况比较危险,民警通知两车的司乘人员马上开走,到高速交警大队进行普法教育和处罚。两车驾驶员分别被处于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这件事不是特例,实际在高速公路出现不少因为各种非紧急情况,例如:采摘高速路边的野花野果、看风景拍照、“解内急”等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的现象,也发生过多起因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和应急车道违法停车而导致的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沿线的野果虽甜,野花虽香,风景虽美,但,安全永远是第一位!
非紧急情况切勿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和行车道违规停车!如遇到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上停车,一定要开启车辆双闪报警灯,在车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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