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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推荐参加评选2016-2018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的公示
2019-08-02    点击:[]  来源:  作者: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政法委员会、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2016-2018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的通知》(黔政法〔2019〕131号)的要求,州委政法委认真按照文件要求,从全州各县(市、区)2016年至2018年平安建设综合考核情况、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平安建设先进典型经验推广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选,拟推荐兴义市、册亨县、安龙县参加2016-2018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评选,现予以公示,三县(市)主要事迹如下:
﹝兴义市﹞
2016年以来,兴义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对平安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对党的事业的无限忠诚、负重前行的责任担当、敢为人先的创新勇气、踏石留印的实干作风,主动适应工作新常态,深入推进平安兴义、法治兴义建设。
    始终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来抓,先后投入1.5亿余元用于“天网工程”和人脸识别卡口建设,形成了覆盖城区主要交通通道、党政机关、客运站、学校、广场等重要部位的视频监控网络和大数据智慧街面防控体系;划拨专项经费1000余万元,用于保障平安建设工作深入开展; 将警务助理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每年落实专项经费400余万元,基层社会治理力量不断壮大;每年财政安排100万元,设立矛盾纠纷调处奖励基金,有效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通过引入“第三方服务”,解决了乡镇(街道)到监所接人的困难,实现了必接率100%;每年兑现“以奖代补”资金10万余元,解决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难题;建立健全预防命案发生工作机制,有效遏制了命案发生,今年元月以来全市命案零发生;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乡镇创建工作稳步推进;采取“六大措施”,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平安建设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实现“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较好地满足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创新网格化服务管理,将公交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送水工、环卫工人纳入网格信息员管理,努力构建全覆盖无死角的网格化防控网络,为建设平安兴义筑牢基础;全面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要求,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成功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判处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破除了“桔山规矩”等干扰城市发展的“黑恶现象”。
通过改革创新,破解难题、补齐短板、防控风险,全市社会治安立体化、智能化建设稳步推进,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有序开展,群防群治、基层基础、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全市刑事案件连续三年大幅下降,案件破案率稳步提升,打击违法犯罪效能持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安全感排名从2016年全省68位上升到2018年的50位。
﹝册亨县﹞
    2016年以来,册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平安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探索创新,全力打造平安建设升级版。推行城区防控“六位一体”、县乡村组“四级联防”、“邻里守望”、“10户移动电话联防”、“执法小分队”、“跨省区域联合调解”、人民司法行政调解“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诉访分离”、“星级”考核评定、政法机关“1+4”脱贫攻坚保障、“三维一体”维稳机制,开设中小学生和未成年人“成长课堂”、“青春课堂”、老年人“银发课堂”,成立“4点半学校”、“检察联络室”、“诉讼接待站”、禁毒教育基地、阳光驿站,推广“平安手环”守护,加强特殊人群“6+1”服务管理,推行“法德”并举、强化“五心”教育、夯实“五基层”,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功侦办全省首例“套路贷”黑社会组织团伙犯罪案件,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和提升,社会治安持续向好。2018年,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四争当”被《贵州政法动态》刊出推广,实现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社会治安打、防、控能力、平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群众敬法遵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四个明显提高”。做到未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刑事案件“四个有效防止”。三年来,刑事案件分别下降5.15%、12.13%、0.93%,治安案件分别下降11.52%、18.37%、1.95%。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位列全州前列。2016年—2018年,群众安全感分别为98.91%、98.94%、98.74%;政法机关满意度分别为99.06%、98.91%、98.47%。2014年荣获全省“无毒害”创建工作先进县称号,2016年被省复核继续授予“贵州省‘无毒害’创建示范单位”称号。先后荣获“全省平安建设示范县”“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荣获“2013—2016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称号,全县社会安定、政治稳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
安龙县
    安龙县始终坚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党政主要领导切实履行“维护一方稳定、守护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引导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稳步巩固和提升“平安安龙”建设的质量和水平,全县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2016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经过共同努力,新一轮省级平安先进创建活动取得优异成绩,在全省率先形成“十个有效防止”示范效应,即有效防止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性事件、有效防止发生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有效防止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有效防止发生重大赴省进京上访事件、有效防止发生重大恶性刑事治安案件、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有效防止发生重大舆情炒作事件、有效防止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件、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廉政风险事件、有效防止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取得“四个明显提高”成效,即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工作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明显提高、平安建设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高、群众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意识明显提高,实现了“两个确保”目标,即确保平安创建面达100%和确保平安镇(街道)、村(居、社区)、单位、学校、企业、医院等达到100%,呈现出“两降两升”良好局面,即刑事发案率同比下降10.76%、“两抢一盗”案件同比下降34.46%,群众安全感从96.98%提升到98.56%,政法机关满意度从97.64%提升到97.94%,为全县48万各族群众创造安全祥和的社会环境。
2017年,“强化3456模式 推进平安安龙建设”工作经验在全州推广,2018年,“安龙政法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工作经验在“新华网贵州领导专供”杂志刊发。3年来,安龙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平安建设工作,做到人员到位、制度完善、经费保障、措施有力,工作成效明显。全县各种重大以上案(事)件实现“零发案”,镇(街道)平安创建率达100%,群众安全感连续3年持续提升,连续3年来未发生5人以上集体进京非访,综治平安建设工作年度考核全州排名靠前。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8日。
请社会各界关注、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员会举报,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举报电话:0859-3230722
 
中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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