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黔西南州委政法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组织领导
成立黔西南州委政法委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委政法委政治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
三、招聘岗位
公益性岗位人员4名,其中:2人从事保安工作,2人从事保洁工作。
四、招聘条件
(一)黔西南州户籍,保安工作建议男性,保洁工作建议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须持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就业创业证》且第6页登记为“失业”、第7页“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三)身体健康、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
(四)遵守法律法规,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服务意识强、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 1.符合条件人员于2023年3月21日至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州委政法委(地址:兴义市向阳路锦峰大厦A栋三楼州委政法委318办公室,联系人:张 军,电话:18108599464)现场报名,填写《黔西南州委政法委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①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③近期白底彩色二寸免冠照片2张。
④《就业创业证》原件,交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人员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聘用工作环节,对发现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以骗取资格的,以及其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三)面试。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组织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既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
(四)体检。按计划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人选确定及公示。根据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六)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合同一年一签制,服务期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计算。工资待遇按公益性岗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其它事项
1.被聘用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管理。工作期间,如果出现违纪违规现象,用人单位有权按照制度和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2.本《实施方案》由黔西南州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黔西南州委政法委2023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领导小组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