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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丰县检察院开展增殖放流助推生态修复
2021-07-22    点击:[]  来源:贞丰检察  作者:文杰 王立灿

为修复生态渔业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7月21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在贞丰县董箐库区北盘江流域放流鱼苗2万余尾。


 

   近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办理多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时,发现嫌疑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履行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在经检察官释法说理后,12名涉案当事人均表示已经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将尽最大可能修复被其破坏的渔业生态资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自愿承担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12名涉案当事人自愿出资共计22600元购买鱼苗修复生态。经贞丰县检察院与贞丰县农业农村局对接,贞丰农业农村局对增殖放流的鱼苗规格及种类作出要求并联系鱼苗公司购买鱼苗,在检察官和渔政执法人员的见证下,涉案当事人与附近渔民一同把购买的2万余尾鱼苗放流。


 

   检察官在增殖放流过程中,重点就非法捕捞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检察机关的“四大检察职能”向现场渔民开展法治宣传,并发放《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等宣传手册50余册。



 

   检察机关将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此次“增殖放流”是“我为群众办实事”与公益诉讼结合的生动实践。检察机关将刑事检察职能与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结合,积极推进生态修复赔偿机制,在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同时贯彻生态修复的理念,切实为保护贞丰县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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