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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重点工作专项行动】这4人偷了13头牛,纷纷获刑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3-12-07    点击:[]  来源:睛隆法院  作者:

近日,晴隆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盗窃案件,四名被告人在刑满释放后仍不知悔改,结伙盗窃群众耕牛再领刑。

 

2023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知、李某合、王某建、杨某某互相邀约后分别结伙到晴隆县鸡场镇某养殖场、某村山坡上将群众喂养、放养的13头牛盗走,出卖后各自分赃。经认定,被盗的牛价值共计116000余元。各被害人的损失经公安机关追回后已退赔给各被害人。四被告人在此前曾因犯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抢劫罪等分别被判处刑罚,现又因本案盗窃犯罪再次获刑。

经法院审理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分别被依法判处五年零二个月至三年不等的刑罚,并分别处罚金。

 

下一步,晴隆县法院将继续依托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各类案件,进一步发挥庭审公开的普法宣传作用,严厉打击和震慑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工作走深走实,为推进平安晴隆建设营造更加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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