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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少捕慎诉”司法理念 以案释法促进社会和谐彰显检察温度
2021-06-07    点击:[]  来源:兴义市检察院  作者:
“我会努力考上一个好大学。”正在兴义市某中学就读的高三年级学生小兴(化名)向检察官表示。小兴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承办检察官审查,其主观恶性不强,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据此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0年10月29日23时许,19岁的小兴与同学小杰(化名)因琐事发生口角,小兴从宿舍拿出一把削水果的小刀欲恐吓小杰,与小杰同行的小正(化名)等人见状上前拉住小兴抢下其手中刀具,拉扯过程中小正左眼及左侧面部被划伤。

  案件承办检察官经认真了解小兴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成长经历和思想动态等情况后发现,小兴平时在学校成绩优异,但与同学日常相处存在一些小问题,小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化解而逐渐累积,最终矛盾爆发。考虑到小兴目前的实际情况,为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让其正常完成学业,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避免再次犯罪,在充分听取被害人意见的基础上,检察官最终决定对小兴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面对即将到来的高考,小兴感到十分忐忑。他表示,案发后产生了一定心理阴影,担心此事对自己的学业、将来的就业产生影响。面对小兴的困惑和焦虑,拥有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的承办检察官耐心对他释法说理,警示其日后妥善处理人际关系,并对他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勇敢面对已发生的事实,调整心态迎接高考。小兴听后豁然开朗,连连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近年来,像小兴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兴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严格贯彻落实“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在办案过程中以案释法、以法明理、以理触情。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将队伍教育整顿与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干警切实为群众办实事,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多措并举促社会和谐,释放更大司法善意,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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