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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怨矛盾得化解 为民解忧促和谐
2021-08-13    点击:[]  来源:黔西南州司法局  作者:
 自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以来,望谟县司法局始终秉承为人民服务宗旨,以民生为本、民愿为先,立足本职岗位,聚焦困难群众,以解决问题办实事为着力点,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好最为期盼、最为迫切的烦心事,努力使人民群众有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日,望谟县司法局蔗香司法所牵头联合派出所一道,深入蔗香镇蔗香村阮某夫妇家中,为其成功调解一起医疗赔偿纠纷。

    李某和陈某在蔗香村合伙承包了一处火龙果基地,为基地发展需求聘请了当地人阮某帮助培育和种植火龙果。一直以来,阮某都勤勤恳恳做好基地工作,也从未因为工作上的原因和李某二人闹过不愉快,李某二人也对阮某的工作态度相当满意。可是,这样愉快相处的工作关系却在某一天被打破了。

    事情发生原因是这样的……,某日早晨,因为天还没有大亮,阮某就到培育基地开始一天的工作了,可是,这一天的工作才刚刚开始,阮某在工作时却不小心摔伤,被匆忙送往望谟县医院救治,经过医生检查,最终医院鉴定为头部受伤。丈夫颜某因为担心妻子的伤势和医疗费用等问题,在妻子阮某受伤后,多次到火龙果基地讨要说法,并因为医疗赔偿问题多次和李某二人发生争吵,严重扰乱基地经营秩序,矛盾一触即发。

    纠纷发生后,望谟县司法局蔗香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双方对争议的矛盾纠纷和解决办法意见分歧较大,调解未果。于是,工作人员再次深入了解了事情的发生原委,进行深度的研讨分析,再根据各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明确了矛盾纠纷调解的重点,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以案说法、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反复给双方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当事人双方就医疗赔偿问题作出了普法教育。同时,结合阮某实际情况向其夫妇提供了司法途径建议,并告知其丈夫颜某要以正确的法律方式进行维权,不能继续做出扰乱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经过调解,合伙人李某、陈某自愿支付阮某夫妇生活困难费用2万元整,且其丈夫颜某不得再到火龙果基地寻衅滋事,双方当事人通过客观、理性的交流后,加上工作人员积极引导当事人要依法办事,最终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此起赔偿纠纷,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精心调解,终于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了解,人民调解工作一直是望谟县司法局重点聚焦的业务工作,近年来,望谟县司法行政系统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发挥人民调解便民、利民、亲民的优势及特点,以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及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将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认可。同时,还结合当下“我为群众办实事”契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秉承为民服务宗旨,面向基层困难群众,深入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强平安乡村建设,为人民群众生活和谐稳定做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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