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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法律援助惠民工作
2021-09-15    点击:[]  来源:黔西南州司法局  作者:杨兴凯
“感谢你们为我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我讨回欠薪。”邓某激动地告诉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2019年8月,刘某与邓某口头协商,由邓某为其承包的义龙新区鲁屯镇教育园区从事水电安装劳务。当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刘某口头约定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劳务费。2019年8月20日工程验收合格后,经核算邓某劳务费为6560元。因暂时无钱支付邓某劳务费,刘某向邓某出具欠条一张,并支付劳务费4500元,尚欠劳务费2060元。由于欠条到期后刘某未支付邓某欠款,无奈之下邓某向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在律师的帮助下,经由兴义市人民法院审判,刘某未按欠条约定向邓某支付劳务费的行为构成违约,限刘某在判决生效十日内支付邓某劳务费2060元。

    这样的案例并不是个例。今年以来,黔西南州司法行政系统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应援尽援为己任,以提升援助案件质量为抓手,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切实做好援助工作,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21年8月25日,黔西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56件,其中民事案件1423件,刑事案件220件,代书13件。

    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以黔西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平台,实现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审批、指派一站式服务,在全州建立县(市、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36个,各村(居)委会均建有公共法律服务室。构成覆盖全州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让群众能够快捷地找到法律援助机构,及时获取有效的法律帮助。

    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以州法律援助中心为依托,对困难群众到现场申请法律援助,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时受理、当时审查、当时指派,限时办理,确保困难群众只跑“一次腿”,用优质高效的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提高服务群众水平,努力提升群众对全州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畅通法律援助申请通道。州法律援助中心设置军人军属、农民工、残疾人等重点法律援助对象“绿色通道”,对重点法律援助对象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情况紧急的,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

    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州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对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办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职业教育,积极为法律援助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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